據《北京青年報》消息 曾因職務侵占罪、usb挪用資金罪被判處15年有期徒刑的健力寶集團原董事長張海,已被確認為造假立功。廣東省檢察院副檢察長黃武日前透露,廣東省高院已就此立案審查,可能將重新審判。可問題的關鍵是,已於2011年春節提前獲釋的張海目前不知去向,“有可能跑到國外了”。
   據瞭解,張海減刑系造假立功的事實在去年底就經得到有關部門確認。去年11月4日,廣東省韶關樂昌市人民法院向媒體通報,佛山市看守所原副所長羅某為在押人員提供檢舉立功的線索信息,使之受到較輕追訴,預防癌症心得並收受在押人員賄賂18萬元,被該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5年,並處沒收財產2萬元,張海與此案有關。隨後,廣東省高院、省檢察院也在不同場合證實了張海減刑涉及弄虛作假。
   1974年出生的張海自稱有特異功能,不僅替人看病,還辦班招徒。從2000年開始,張海突然轉身資本市場,入主由國內36所借款名校發起成立的上市公司中國高科,並出任董事長,一度成為中國“最年輕的上市公司董事長”。
   兩年後,張海再度出手,閃電收購了危機中的中國最大飲料企業健力寶,出任董事長兼總裁。但是,由於張海對健力寶支票貼現品牌的資本運作失敗,企業日漸衰頹。短短兩年,張海就被公司股東聯手逐出。
   2005年3月,張海因涉嫌作假賬、虛假投資、侵吞資金等被健力寶集團舉報並被立案調查。2007年2月,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以職務侵占罪、挪用資金罪一審判處張海有期徒刑15年。2008年9月,廣東省高院二審認定張海檢舉他人犯罪立功,把原審判決的有期徒刑15年改判為10年。後來,張海票貼在獄中因有立功行為和表現良好等又獲得兩次減刑機會,第一次從10年減為8年,第二次減到6年,故最終於2011年初提前出獄。  (原標題:健力寶原董事長或外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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