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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洋新聞 時間: 2014-07-05來源: 信息時報
  信息時報訊 (記者 萬宇) 與泥頭車有關的車禍傷亡事故時有發生,為了避免類似事故重演,廣州規定泥頭車的合法上路時間只有1小時。但是,餘泥運輸企業卻直言“時間不夠,想不違法都難”。
  昨日,廣州市城管委公佈《關於本市中心城區建築廢棄物運輸時間的通告(試行)》征求意見稿,擬延長取得資質的泥頭車合法上路時間,由原來的1小時延長至3.5小時,即每日的20時至23時30分。
  工地夜間排放須制定降噪措施
  記者從征求意見稿中瞭解到,此次將泥頭車合法上路時間從1小時延長至3.5小時。在中心城區範圍內,已申領《廣州市建築廢棄物處置證》的建築廢棄物運輸企業,其建築廢棄物運輸車輛已申領《廣州市建築廢棄物運輸車輛標識》,可於每日20時至23時30分,按規定路線運輸建築廢棄物。
  而對於市民所擔心的泥頭車夜間出動會帶來噪音擾民等問題,征求意見稿中規定,需要在夜間排放建築廢棄物的工地,施工單位應對施工現場產生的噪聲值進行監測。同時,還須編製建築施工工地專項降噪措施方案。方案中要對周邊居住情況進行詳細說明,明確具體的降噪措施。
  對於不按規定的要求、時間、路線進行作業的泥頭車,城管執法和交警部門將依法查處,並計入不良記錄進行記分處理。征求意見稿還要求,夜間排放建築廢棄物的工地應公示排放日期、投訴和監督電話,自覺接受監督。
  但不少車主對此仍心存疑慮。有車主告訴記者,廣州人夜生活豐富,晚上八九點,市區交通依然繁忙,這個時間段泥頭車還是先別進城,以免增加危險因素。
  企業直言時間不夠“只能違法”
  據瞭解,目前廣州泥頭車的合法上路時間只有1小時,餘泥運輸企業表示“時間不夠”,直言“想不違法都難”。因為在這麼短的時間內車輛根本無法抵達餘泥排放場地,因此每次只能多運餘泥,可能導致撒漏進而污染路面。
  據瞭解,此前廣州市城管委曾提出泥頭車可上路時間為“晚上8時至10時”,實際上已比法定時間多出了1小時。市城管委餘泥處處長徐振標昨日坦言,這是協調後暫定的運輸時間,但該時間與交警以及環保部門的法規相悖。“兩個部門的法規相疊加,泥頭車的合法上路時間就只剩下1小時了。”
  徐振標表示,此次發佈的征求意見稿就是希望理順部門間對泥頭車上路時間的規定。“有了相對合理的運輸時間,下一步我們將加大管理和執法力度。”徐振標透露,市城管委將於近期出台建築廢棄物運輸企業誠信管理辦法,對企業的誠信進行評定,違法達到一定程度就吊銷處置證。
  泥頭車白天上路不具備可能性
  據瞭解,2012年6月1日開始實施的《廣州市建築廢棄物管理條例》第30條規定,泥頭車運輸時間由市政府組織城管、公安、環保、建委、交通等行政管理部門制訂,制訂原則是不能影響道路交通安全暢通、運輸時間避開上下班高峰期等,當中第三款明確提出“適當放開日間運輸”。
  但放開泥頭車日間運輸在此次征求意見稿中依舊沒有體現。對此,市餘泥渣土協會方面表示,他們理解為早上7時至9時、傍晚5時至7時是廣州的交通繁忙時段,不開放也是有道理的。但是,早上10時至下午3時,廣州的交通基本不太擁擠,應該可以開放。
  市城管委餘泥處有關負責人昨天明確表示,開放泥頭車日間運輸基本上不具備可能性。因為廣州的道路太擁擠了,讓泥頭車白天上路,會讓交通不堪重負。
    (原標題:泥頭車上路擬增加2.5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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